2023年中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吗?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今年春节期间,中牟县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2023年1月19日,中牟县人民政府发布“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”。其中规定:
燃放区域
在本县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场所以外燃放烟花爆竹:
(一)国家机关驻地;
(二)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单位;
(三)重要军事设施;
(四)文物保护单位;
(五)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、敬老院;
(六)商场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文化设施、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;
(七)车站、主次干道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、高架路、过街天桥、桥梁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;
(八)输变电、燃气、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
(九)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、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;
(十)公园(广场除外)、绿地、景区、林区、苗圃、湿地、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;
(十一)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和区域;
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,由相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。
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、阳台、窗台、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;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,确需在小区内燃放,要划定安全区域,由乡镇(街道)统筹,社区、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、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,确保燃放安全。
燃放时间
(一)1月21日(除夕)早7时至1月22日(正月初一)凌晨1时;
(二)1月22日(正月初一)至1月26日(正月初五)每天早7时至23时;
(三)2月5日(正月十五)早7时至23时。
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➤➤点击查看通知详情: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
关键词:
烟花爆竹